市司法局深化法制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- 最新法规 - 苏州知名企业顾问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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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年4月7日
今年来,苏州市司法局自觉实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新要求,创新法制工作模式,持续深化法制监督,有力推进依法行政。第一,建立法制监督的责任机制。一是建立领导负责体系,做到“五有”,即党组有专题研究、有领导深入基层调研、年初有部署、半年有分析、年底有集中考评核查;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制,加强对执法人员持证上岗、亮证执法、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,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,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,切实执行服务承诺制、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。第二,健全法制监督的工作机制。一是建立“执法情况公示、听证制度执行、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跟踪、行政处罚备案报告、信访投诉提前介入”等工作运行机制;二是建立执法公示机制,在相关网站公示政务、权力事项、工作流程和咨询投诉渠道;三是建立执法纠错机制,按照《苏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,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和问责机制;四是健全执法检查制度,积极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。坚持每季度一分析、每半年一巡查、每年一评查,同时组织各单位互学、互查、互评。第三,创新法制工作方式方法。一是加强基层指导,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市(区)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基层法制工作重要性,督促法制工作机构、人员、经费“三落实”;二是建立执法标准化管理制度,编写《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工作指南》,梳理执法监督相关规定、执法依据、执法程序和工作流程、文书格式和填写说明;三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,引进第三方监督,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,保持与法院、信访、监察等部门的沟通交流,同时通过健全举报、投诉、回访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来完善个案监督。